更新时间:2024-02-22 00:00:00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及《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以及更好地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,积极响应《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条政策》《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"十四五"规划》等相关政策部署,根据《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现面向全行业征集团体标准项目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(一)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;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;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违背,有效补充国家标准,行业标准等未涉及的领域。
(二)面向市场,服务产业,根据行业需求适时制定和修订,及时跟踪行业政策和形势变化。
(三)制定半导体、集成电路相关系列团体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、制造、封测、材料、装备以及半导体器件、光伏、LED等领域。
(四)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,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。
(五)申报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、修、订工作。
(六)项目申报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》(附件),以电子版(word格式)和纸质版(一式两份)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协会。
(二)协会论证立项后,统一组织编制,具体工作按《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(三)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6个月,特殊情况下经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协调和延长。
(四)团体标准申报后,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审查,协会审查批准团体标准,统一编号,并在协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发布。
三、联系方式
洪浩然:15558106895 honghaoran2021@163.com
萧 璎:17300929113 854852842@qq.com
地 址: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海创基地北楼B4068
网 址:www.zjsia.org.cn/construc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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