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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半导体行业质量检查制度

更新时间:2024-01-11 15:01:03

  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》制定半导体行业质量检查制度,用于协会及会员企业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和会员自律。所有协会会员企业需共同遵守。

  第一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遵守国家的法制法规,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。

  第二条 企业的所有产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。杜绝非标产品。

  第三条 企业要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自查。

  1.建立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制度,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。检测数据要保留一年,备查。

  2.产品出厂要有合格标识及可追溯标识。

  3.建议形式检验委托第三方进行。

  第四条 协会每年对会员企业进行抽查,内容包括:现场检查、查看检查数据、是否有客户索赔及索赔原因、媒体是否有其质量问题的曝光等。

  第五条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。

  1.对出现问题产品的,协会督促其整改。

  2.对生产劣质产品的,协会责令其整改,并视其对行业的影响,进行处罚:降低会员级别直至终止会员资格。

  第六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