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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

更新时间:2026-01-06 16:31:54

 

    为规范半导体企业行业行为,推进行业自律,维护行业

    整体利益,保护会员合法权益,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,提高半导体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助力核心技术自主可控,提升半导体行业核心竞争力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《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章程》,特制定《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》,以供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遵守。

    第一条 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    第二条 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在国家法律、法规授权和行业主管机关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半导体相关业务,令行禁止,恪尽职守,坚守合规经营底线。

    第三条 热爱半导体行业,秉持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、精益求精。弘扬勤奋务实、团结奋进、勇于突破、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。注重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,不断加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,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,提高综合素质,发扬奉献精神。

    第四条 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坚持公私分明,提高廉洁自律意识,加强自我约束。抵制商业贿赂,坚决拒绝收受或给予不正当利益。严格区分公私利益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不得将单位资源用于个人或非工作相关事务。

    第五条 坚持诚信为本,重合同、守信誉,树立客户至上、合作共赢的理念。杜绝虚假宣传、技术欺诈、商业诋毁等不正当行为,开展公平、透明、健康的市场交易,与上下游企业、合作伙伴建立相互理解、彼此信任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。

    第六条 坚持以人为本,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。充分尊重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创新积极性,重视高端人才培养,完善人才发展机制,持续提升半导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、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
  第七条 主动担当战略使命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。聚焦“卡脖子”技术攻关,助力保障产业链、供应链安全稳定。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、科普宣传等活动,助力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价值统一。

    第八条 鼓励会员单位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,资源共享。合作项目中,相互尊重、相互支持,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,实现互利共赢。协会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与会员单位沟通交流,倾听诉求,及时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和支持;会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协会工作,共同推进协会各项任务和行业发展目标的实现。

    第九条 严格保护协会内部、会员单位、合作伙伴的机密信息,防范网络攻击与内部泄密,不私自复制、外传任何涉密信息,发现安全漏洞立即上报。

    第十条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履行应尽义务。坚持节能减排,杜绝有害物质排放和污染环境,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。积极参与公益、慈善事业,奉献爱心,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。

    第十一条 对外接受政府、行业协会、媒体及公众的监督;对内各层级主动对职业道德执行情况进行自检,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,视情节严重采取警告、降职、解除合同、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等惩罚措施,涉及违法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    第十二条 本准则由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负责解释,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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